由于疫情,今年学生度过了一个历史最长的寒假,校园生活与假期生活会有
大的反差,极易诱发或加重部分学生的心理问题,加之春季的季节性特点容易影响
情绪稳定,合肥市工程技术学校提前布局,做好家校沟通,时刻关注学生的心理
动态。在复学期间全面评估学生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心理健康状况,及时排查和
点预警这一时段的学生心理状况。
一、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仁善
副组长:李淑进
成 员:张 娟、韩亚琼、宋小叶和全体班主任
二、学生的应激反应
因生活节律打乱、学习方式改变、线上时间增多 、家庭关系紧张、社交行为退化等行为原因,极易导致疫情期间学生产生沮丧、焦虑、恐慌、抑郁等不良情绪。
三、做好心理健康宣传教育
1.复学前后,充分利用各类资源,通过学习通、微信公众号、校园宣传栏、宣传页、微信群、QQ群等各种媒介面向师生、家长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心理危机预防干预的宣传普及工作。
2.畅通学生心理援助渠道,通过各种途径面向学生宣传心理求助的方式,确保学生对心理求助渠道达到100%知晓。
3.复学前,开展线上心理健康教育,复学后,上好“心理健康第一课”,通过开展疫情防控、珍爱生命、情绪调控等主题班会,积极引导学生分享、总结居家学习生活期间学习体会和成长感悟,确保学生平稳度过开学第一周。通过线上、线下渠道给予学生个别辅导和帮助,引导其尽快适应新的学习环境和学习方式。
4、校心理咨询室开通心理援助QQ:136538487、心理热线:82363009等,发挥线上通讯手段的作用,及时为学生提供实时心理支持和心理援助服务。同时,依托巢湖市校外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QQ1793474230),合肥市心理援助热线0551-63666903,综合应用各类心理咨询及心理危机干预技术,加强与宣传教育相结合,向我校师生提供心理健康服务。
四、做好心理普查工作
(一)总体要求
通过心理工作网络在复学前后开展一次学生心理健康状态的排查工作,采用日常观察、谈心谈话、心理测评等方式排查摸底学生情况,其他重要的时间节点要进行再次的排查。
(二)排查重点
1.本人或家人出现感染新冠肺炎和疑似感染新冠肺炎,或总是怀疑自己感染新冠肺炎的学生。
2.受疫情影响,近期遭遇重大变故和突发事件的学生。
3.学习困难、经济困难、留守(流动)家庭、人际关系困扰的学生。
4.经医院诊断因精神疾病(包括抑郁症、精神分裂症等常见精神疾病)或因心理问题而休学现已复学的学生。
5.心理行为出现异常表现的学生。
(三)做好排查结果评估
对排查出的重点群体学生进行评估分类,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和严重程度,将学生心理状态分为一般心理问题、严重心理问题和疑似精神障碍。
五、做好分类干预
(一)对正在发生的致命性心理危机事件的干预
发生的致命性心理危机事件,如正在实施的自杀、致死性暴力等事件。应立即启动现场危机救援和干预,以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为首要原则。一是相关工作人员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对危机学生进行救援;二是根据情况拨打120、110、119等救援电话;三是立刻联系学生家人,请其尽快到校;四是做好危机发生时校内外媒体的舆论导向工作。
(二)对潜在致命性风险学生的干预
如存在潜在有致命性风险的学生,包括有自杀意念、自杀计划、曾经实施过自杀行为、有伤害他人的倾向或计划等情况的学生。需要主动深入评估其危机风险,通过心理干预尽量降低风险。需第一时间收集风险信号,上报相关责任人。相关责任人需立刻主动约谈学生,核实情况,了解学生的心理动态,做出相应干预,对于存在致命性风险的学生,学校根据情况,择时主动联系学生的家长。
(三)对出现精神障碍症状表现的学生的干预
学生一旦出现此类疾病的症状表现,学校应在保证此类学生及时接受医院诊断、治疗的同时,为其提供支持性帮助。一旦发现此类学生,应上报相关责任人。由相关责任人组织专家进行初步评估和判断,对问题严重的,要通知家长尽快到校护送学生到医疗机构进行诊断,根据医生诊断结果和建议,若需休学治疗者,配合家长积极办理休学手续;若可边治疗边学习者,则应与家长签订书面协议后由家长陪伴学习;对接受诊治后的学生,要对其学习、生活予以指导,帮助其建立良好的支持系统,同时对其心理健康情况进行追踪,督促他们坚持治疗。
(四)对心理问题学生的干预
出现心理问题的学生,是指因为学业、家庭、人际、应激事件等现实问题引起心理困扰的学生。应对此类学生的方法是提供常规性的心理咨询等帮助,助其走出心理困境。
六、做好危机干预后工作
(一)发生致命性危机事件后,学校要及时对受危机影响较大的人群进行情绪疏导或心理辅导。要安排专业教师对亡者的同学、室友及其他亲密同伴开展必要的哀伤辅导,以避免对该事件产生严重的应激反应。学校要把危机转化为学生成长的契机,通过开展针对性的生命教育。
(二)因精神障碍等原因而休学的学生申请复学时,除按学校学籍管理规定办理外,还应向学校提供二级以上相关专业医疗机构出具的康复证明。后续需定期诊治或持续服药者,应要求家长书面保证当事学生能定期到二级以上相关专业医疗机构进行诊治或遵医嘱坚持服药,并定期将诊治和服药情况主动向班主任、学校心理教师等报告。
(三)学校要对因精神障碍等原因休学的学生的学习、生活进行妥善安排,帮助他们建立良好的社会支持系统,教育其他学生不能歧视、排斥当事学生,避免产生冲突。相关负责人要定期与学生进行谈心谈话,及时了解他们的心理变化,帮助他们完善性格,培养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和良好的行为习惯。
(四)要及时对危机个案进行全面、深入的剖析,总结处理危机事件的经验教训,并就如何防范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制定针对性的应对措施。要做好相关资料(包括录音、录像、照片、截图、谈话纪录等)的收集与证据保留工作,以应对家长、媒体和社会的询问、质疑、报道,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七、做好家长工作
(一)做好家校沟通,细化沟通内容、沟通频率、沟通形式,完善沟通流程。要及时向家长通报教育教学安排,缓解家长焦虑情绪,争取家长理解和支持。
(二)通过线上讲座、书信等方式定期开展家长的心理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例如,如何识别孩子的心理健康状况,如何预防干预孩子的心理危机,如何与青春期孩子沟通等,提高家长的科学育儿和开展家庭教育的能力,缓解疫情期间家庭矛盾,协助家长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
(三)要对特殊家庭,如流动、留守、贫困等给予重点关注,对家长提出的家庭教育问题多倾听、多理解,尽量答疑解惑,帮助家长寻找解决之道。
(四)告知家长,在遇到与孩子沟通失败时,请及时、冷静、正确处理,向专业人员寻求帮助或者拨打心理援助电话。